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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政宣传处的原则与标准首次曝光

Posted June. 07, 2007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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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各部门政策宣传管理业绩进行评价的国政宣传处的原则和标准首次被公开。

国会预算决算特别委员会所属的民主党议员李洛渊6日从国务调整室获得国政宣传处制定的《关于评价2006年政策宣传管理的评价原则和分类标准》并予以公开。从该资料中可以看出,在“接受政策报道与应对可行性”项目中的“应对报道”部分,采取应对是多么迅速。如果在发稿24小时之内采取应对,就加5分,如果过了72小时就不加分。

在“应对报道”部分的“法律应对成果”项目中,对报道提起诉讼和向媒体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次数以及纠正、反论报道越多,就会获得更高的分数。而且在“直接应对”项目中,对纠正、反论报道加3分,投稿加2分,反映文章加1分。

在“政策宣传成果”部分的“旗下公共企业合作宣传成果”项目中规定对旗下机关是否禁止阅读相关文章和是否限制记者出入办公室进行评价。

在“国政新闻发布会”部分(共15分),将比去年在国政新闻发布会(www.news.go.kr)官方网站上发表多少文章(2分)、增加多少页数(2分)、建立多少博客(4分)列入评分项目。

在最近因无端发送邮件而引起风波的“政策顾客服务(PCRM)”部分(共11分),对发给政策顾客的邮件的阅读率(2分)和发送多少与各部门业务无关的国家政策宣传邮件(1分)进行评价。

李洛渊指出:“国家宣传处的政策宣传评价方式虽然也有‘接受政策报道’等值得肯定的部分,但有可能助长各部门对媒体报道的过分应对。”



閔東龍 min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