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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李相洙式,先私後公

Posted August. 08, 2007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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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武炫在总统任期结束前关于内阁改组,关心起劳动部李相洙长官的去留。

去年2月,总统为了表示在以往各方面对李相洙的感激, 李长官得到18个月的续任期。甚至相比续任时间(16个月)过长而被解任的电子信息通讯部部长卢俊亨,还多任命了2个月。李长官并没有在被替换的名单中,对此青瓦台有关人士表示:“这位长官的任职欲望非常强。”

*长官干劲十足没有坏处。没有私心这点,这个长官没有做到。“要继续任职”是另有原因。他在上月23日的电台采访中说到:“为了参加来年的总统选举(4月9日),打算在2月9日之间辞职。考虑到公职选举法规定的‘要参加选举的公务员要在选举前60天辞去工作’, 他看起来比起长官,更想参加总统选举。是“先私后公”而非“先公后私”。

*这位长官如果一直到2月初还在任,在总统任期结束之前将很难召开人事听政会,正因为考虑到这点,才出现了要暂放长官这一职的问题。申请参加总统选举的候选人员如果还在政治内阁,会成为政府大选的绊脚石。 长官只是拥有总统的任命权并没有任期。虽不知道卢总统和这位长官有何特殊关系但是为了参加总统大选,说这位长官恋职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此长官在上次总统选举时,由于涉及非法集资卢武炫候选人的大选资金32亿6000万韩元的嫌疑,2004年1月开始有过5个月的牢狱生活。在二审中重获自由的他于2005年以8.15特使的身份恢复了被选举权,当年10月在国会议员选举中落选后成为了劳动部长官。虽说为了卢总统捧起了“毒杯”,但是更多的他得到了丰厚的补偿。现在也许是该想想“先公后私”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