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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院校也可授予学士学位

Posted August. 13, 2007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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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大专院校也可以通过专业审核过程,像4年制大学那样可授予学士学位了。但大专院校只能在整个入学人数的20%内方可开设此课程。

12日教育人力资源部门颁布了可向大专院校中通过了专业审核过程的人,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法执行修订案。此次执行令,是以上个月13日公布的高等教育法修订案为依据的。

以此,大专院校从2008年开始,可以在总入学者的20%之内招募专业学士学位课程。按各个招募单位,可招募直到100%的专业审核过程学生。

这种专业审核过程,只要毕业于同一系列大专、或有相等学历且有产业部门1年以上经历的人都可以申请。

2年制学科只要再修满2年和3年制学科再修满1年以上的专业审核过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就可取得学士学位。

教育部门为了防止乱开设专业审核课程,会在相关大学里审核完全职教员确保率、教育空间确保率、教育过程运营计划等后,再决定是否于与认可。

教育部门还把教育课程、学士学位种类、授予标准、修业年限,修业学分等按学校规则决定,但修业学分则(包括大专毕业学分)定在了140学分。

教育部相关人员还表明:“为了确保学士学位课程的质量,只会对有一定水平的大学才给以认可。我们还会把教育课程引向以实践和实务为中心的,通过这种方式会跟4年制学校和教育内容上构成差别的。”



金基勇 kk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