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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多次进行性暴力,行夜路还能相信谁

Posted September. 21, 2007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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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警察因在自己的管辖区内对女性进行性暴力和抢劫而被逮捕。

此警员曾多次习惯性地对被强暴的女性威胁说“杀掉全家”,并强迫她们去银行提款给他。

他因为经济问题被视为“内部管理对象”,却连续进行了凶残的犯罪行为,这表现出了警察人力管理上的重大缺陷。

○ 行为与凶残罪犯一致

京畿一山警察局于20日以抢劫强奸等嫌疑申请拘留了高阳警察局警员李某(39岁)。

据警察局警员表示,此人在上个月29日下午11点半,在高阳市一山西区大化洞高阳综合运动场前共营停车场用凶器威胁一位正在发动汽车的A女性(33岁)并坐上了后座。他们来到湖水公园附近后便对A某进行性暴力,随后抢走现金卡里的619万韩元。

警方怀疑,此之前的1月25日晚上他在同样的地点对B某(43岁,女)施行抢劫,抢走信用卡里的950万韩元,又在2月8日晚抢劫C某(34岁,女)325万韩元后施行恋态性行为。

警方表示,此警员在深夜上了女性单独乘坐的车后,用凶器进行威胁,并用胶布绑助女性手脚后施行犯罪。

此警员胁持被害女性到银行后,自己躲在商店里,让被害女性去取款,以此逃过射录机的追踪。之后还以被害女性的身份证作为威胁“如果报警就去家里杀其全家。”

○ 调查其它罪行

为了抓住在同一地点接边犯罪的嫌疑人,警方在19日下午8点斗在高阳综合运动场前的共营停车场现场抓住了企图加害其他女性的罪犯嫌疑人。

埋伏在对面建筑物里的警员们冲过去时,此警员已经完全绑住被害女性的手脚,正准备离开。

这个过程只用了3,4分钟,可见他的手法很熟练。他企图撞开后面同事的警车逃跑。

警方查出他除了以上3起罪行之外还曾企图进行2次,但由于女性们打开车门逃走而没能得逞。

为了确认从2004年以后到去年为止,在高阳市,坡州市,议政府市,阳州市由同一个人犯下的14起抢劫强奸事件是否与此警员有关,警方得到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的协助,正在进行DNA调查。

○ 人力管理的致命弱点

1989年此警员曾因为在1997年收取贿赂被辙职,但第二年却得到无罪处理而再次复职。

警方又查出,他因为做了保证人而被扣压大部份月薪,为此被视为“内部管理对象”。

因此他在每个月的工作表现都会由地区队长报告给署长,但前后进行了9个月的罪行却没有被发现。

京畿地方警察厅解雇了高阳警察局生活安全科长,原党地区队长和巡察队长三位直属高层。警察厅由此进入了正式监查。



李东荣 arg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