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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组织就是犯罪现场” 对准盗用名义幕后

“郑组织就是犯罪现场” 对准盗用名义幕后

Posted October. 08, 2007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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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警署全面开展了对郑东泳候补选举组织办公室的扣押调查。至此对盗用名义的调查,扩大到了郑候补组织是否有组织地介入此事。这是有史以来,调查机关第一次对范政治圈有实力大选候补组织办公室进行调查。

特别是给盗用名义的首尔钟路区议员郑仁熏,(45•女)提供开放我们党党员名册的大团结民主新党钟路区地区委员会所属的金某(34),7日被检举以来,警察幕后的调查也会加速进行。甚至警察内外还传出“组织办公室就是犯罪现场”的一说。

为何进行扣押调查

警察强硬地对大选组织进行扣押调查,其实是因为郑氏和郑候补组织间的连系性越来越明确。

现在警察特别关注郑氏犯罪当天的8月23日,用于盗用名义的党员名册送到郑候补组织办公室的朴某(19)等3名大学生的陈述。

虽然郑氏以“8月13日左右,从金氏那里得到名册后,一直保管在手提包中”来否认朴氏等的主张,但介于犯罪当天,郑氏和朴氏等的确在郑候补组织办公室门口会面的事实,警察认为朴氏等的陈述更具可靠性。

还有,从郑氏儿子一行在盗用名义后的8月25日,在郑候补组织上做过代理签名来看,警察判断盗用名义和代理签名是其实在同一延长线上进行。

6日,在首尔中央地法举行的拘票实质审查中,郑氏的“郑候补方以快递的形式送来了印有‘女性选举对策委员会首尔事务总长’职称的名片,还提案了选大委领导一职”的陈述来看,盗用名义幕后确实存在郑氏的“上部”。

7日,警察相关人员强调的:“法院并不是根据一张檔,颁发扣押调查拘票,而是等审判官检查完所有的大量调查纪录后,觉得有必要才颁发的。”这一说法,也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也有些人认为并不能把扣押调查,看成是从警察纯粹的判断所做的决定。警察内外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如果没有和青瓦台交涉,警察就很难扣押调查郑候补组织”。

即警察在申请对郑候补组织的扣押调查拘票前,先给青瓦台做了报告,而青瓦台也“承认”了此事。

集中调查幕后

7日,自愿出席警署的金氏,像和郑氏已对完口供一样,否认了“上部”的存在。

在警署金氏主张到:“只抽出2005年7月左右的,从开放我们党首尔市党收到的基干党员名册中的钟路区党员的资料,给了郑氏。这是为了宣传竞选才递交的名册,而并不是受人指示才做的。”

但是,从金氏在大团结民主新党中并没有特定的职位,和从金某担任过钟路区地区委员长秘书一职来看,警察认为金氏在郑氏和“上部”中间做了传达名册的作用。

还有,从在开放我们党钟路区党员4000多名的名单中,金氏只给郑氏递交了800多名的身份资料来看,警察认为他把其余党员的身份资料还递交给了其它的同谋者。

警察相关人员透露到:“儿子被捕后,郑氏就不知了去向;郑氏被捕后,金某又不知了去向。这不就证明他们为了保护某人,需要统一口供的时间吗?”

为了追查金氏的“上部”,6日警察扣押调查了钟路区地区委员会和金氏的住宅,他们还正寻找郑氏逃往时期随身带着的笔记本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