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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人数的市郡区145处,增加公务员

Posted January. 26, 2008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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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日报采访小组在分析了行政自治部的“市郡区年度别定员”资料后了解到,246个地方自治团体( 广域16个、基础团体230个)2007年6月的地方自治公务员定员比2002年的24万8141名增加到了28万887名。

这期间,中央部门公务员从57万6000名增加到了60万4000名,这表示地方自治的增援幅度和比率明显之大。

管内人口减少的基础自治团体148处中有145处的公务员却增加了。这当中减少公务员的自治团体也只有减少4名的全南罗州市。还有首尔中老区的全南宝城郡统一了定员。

问题是李明博政府及时宣布了公务员减少,不能减少地方自治团体的公务员数。因为地方团体公务员定员可以根据地方自治法112条,由地方团体自己决定。

虽然中央政府可以定总额人权比率,但不能强迫地方团体实施。

地方团体抗辩:“为了更接近居民才决定增员,而且中央政府的事务移交到地方后,地方团体的业务量也明显增加了”。

根据行政自治部的分析,3万2000名增加的公务员投入福建福利(5375名)、消防防火(6240名)、自治警察(127名)、文化•体育•观光(3105名)等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公务员却只有1万7521名,只是增员人数的一半(53.5%)。

剩下的46.5%投入到了:企划调整1942名 ;行政•财政3421名 ;产业经济3139名 ;环境管理1149名 ;都市住宅2901名 ;地域开发1987名 ;议会686名等。

地方革新人力开发院的李教授表示:“在我看来,市地方政府借着现场业务增加和中央业务移交为名增加公务员的人数,和在居民减少的情况下却增加公务员的问题真实存在”。



张康明 朴湧 tesomiom@donga.com park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