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建筑物内冷气停留在26℃之下,将给予罚款

建筑物内冷气停留在26℃之下,将给予罚款

Posted April. 25, 2008 06:27   

한국어

明年开始到2011年为止,对所有建筑物阶段性地限制冷暖房温度。从9月开始,还义务性地适用“建筑物能源效率等级制”。

还有,为了普及燃料消耗率高的车辆,对燃料消耗1等级的车辆税制给予优惠政策。从7月开始,汽车专用车道制实行全日制。

24日,在政府中央大厅召开的,由韩升洙国务总理主持的“国家能源节约推进委员会”上,确定了以上内容为主的“能源节减对策”。

目前,中东产的迪拜油价格每桶逼近110美元,因此,在国内也迫切需要像开发海外资源一样节约能源。鉴于此,该对策摆脱以往限制霓虹灯广告、桑拿浴的营业条规等单纯的条规模式,重点放在能源节减效果好的大型运输用及建筑用能源上。

政府将夏季冷气温度的下限和冬季暖房温度的上限,分别设定为26℃和20℃,若不遵守这一规定,将会给予罚款。

还有,在今年之内,修改合理利用能源法,扩大其适用对象。明年将扩大到大型公共设施和教育、福利设施,2010年将扩大到大型民间办公用设施,2011年则扩大到一般住宅。

另外,从下月开始,大韩住宅公司等公共机关建设的公寓,要达到建筑物能源效率等级2等以上,而民间公寓如果能源效率等级高,则可以得到相应的容积率。

与此同时,对于从8月开始提高标准的燃料消耗1等级(每L行使15km以上)车辆,按照经车标准,给予高速通行费和国营停车场停车费分别降低50%、免去取得税和注册税等税制优惠政策。

至于产业用能源需求减缩对策,从2010年开始,要求500多家能源多消费大型企业履行能源节减目标,如果达到目标则提供奖励措施。

政府计划采用将原油和煤炭等燃料费的上涨部分反映到电费的原价连动制度。这是说,通过电费的现实化,刺激能源的节约。然而,电费的上涨对于物价的管理将会构成不少的负担,因此施行电费体系改变工作的试点具有流动性。

知识经济部的第二次官李载勋说明,“虽然计划中长期调整电费,使之适应市场机构,但是电费不会马上上涨的。”



金昌源 chang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