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一山小学生性暴力未遂罪犯被叛15年

Posted May. 24, 2008 08:56   

한국어

议政部法院高阳支院第一刑事部,23日将少儿性暴力未遂犯李某(41岁)判处15年有期徒刑。李某在高阳市一山某公寓的电梯内对10岁小女孩实施暴力,并企图强奸。

裁决部还判决公布李某的个人情报,使公众可以阅览。李某的个人情报将在李某服刑的第五年公开。

裁决部表示“李某准备了凶器,企图对儿童施加性暴力未遂。这给被害者留下了无法抹去的精神创伤和痛苦”,“以性暴力犯罪服刑10年后又再次犯罪,因此不能不判重刑。”

裁决部接着表示“很有可能再次犯同样的罪行,有必要从社会隔离。”

议政部法院当天也对先后9次强奸前上司姐妹和其朋友的金某(33岁)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李东荣 arg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