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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 STAR外汇信用卡操纵股市”一案,在抗诉中被判无罪

“LONE STAR外汇信用卡操纵股市”一案,在抗诉中被判无罪

Posted June. 25, 2008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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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操纵股市,在初审中被判有罪的LONE STAR外汇信用卡,在抗诉审判中被判无罪。

因LONE STAR收购的外汇银行在2003年11月与外汇信用卡合并过程中,散播外汇信用卡减资的谣言,以影响股市的罪名被起诉的LONE STAR代表刘会元(58岁),于本月24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九分部(法官:高义荣)被判无罪。

法院指出:“按当时情况,不能完全肯定LONE STAR方面一点也没有考虑到减资问题。”

因操纵股市的罪名被洗清,在初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而被拘留的刘会元代表,在当日,只因不出席国会证人与以低价销售债券等罪名,被判2年半的有期徒刑,并缓刑3年而被释放。同样在初审与刘代表一起,因负有操纵股市而被罚款非法所得利润两倍的外汇银行大股东LSF-KEB HOLDINGS SCA,也不用交纳罚金。

检察院则指出,将立即上诉。

当天,金融当局也决定保留承认HSBC与LONE STAR方面签订收购主导股份的协议,这将导致出售外汇银行在短期内变得困难。金融委员会发言人刘在勋指出:“还有检察院上诉等法律程序,目前还不是办理出售外汇银行手续的时机。”



李宗锡 俞载东 wing@donga.com jarret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