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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放置“非法刊登物”网站

Posted June. 30, 2008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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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网站从受害者那里获得删除及临时切断登陆要求以后,因为没有及时实行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为此广播通信委员会决定导入对相关行为进行处分的法规,并积极讨论了强化网络社会责任的法案。

广播通信委员会商讨法案的原因是, 近一个月期间网上的“广告主威胁”,给广告主和大型新闻社带来了巨大损失,不过这些网站却没有及时防止这些非法信息的上传,甚至从中取得经济收益,最后也没有负任何责任。

29日广播通信委员会工作这表示:“对于那些明知道有非法刊物也不加以阻止的网站,我国至今没有相应的法律处分,这是立法的疏忽。对此我们正筹备相应的对策”。

他还说,广播通信委员会为了提高网民的责任感,正考虑扩大“在线身份确认”的适用范围。

根据广播通信委员会和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6月初两个广告主分别向Daum网站提出过删除非法信息的要求,但将近一个月期间他们却置之不理。

而且东亚日报13日也曾向该网站要求过刊登物的删除,经过无数次公文交流后,20日才对一部分要求实施了临时对策。

现行情报通信网法规定,损害他人权利的刊登物上传到某网站时,受害者一旦提出删除要求,该网站就得“立即实施删除•临时措施(禁止登陆)”。



金勇锡 nex@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