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调查出了,韩国出口保险公司的职员在按摩院和夜店使用法人信用卡结算个人费用。同时也调查出通过利用出口信贷担保业务得知的企业内部信息,拿到相应企业的未公开的股份,取得数亿元不正当利益的事。
21日,据监察院称,韩国出口保险公司的189名职员,从2004年到迄今为止,因个人的酒水消费使用法人信用卡次数为1825次,共1亿7660万余韩元。
尤其是A职员在两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内,经189次结算共消费了3364万韩元,其中2170万韩元(129次)是通过预算支付的。
2005年10月,A某在首尔江南的一酒家,因个人需要和朋友喝完酒后用法人信用卡结算了33万韩元。之后以“为培养发展出口保险支持制度的业务协议”名义造假了支出收据。
监察院有关人士表示,“使用法人信用卡时限定一定额数,并加以严格管制。但是,出口保险公司的职员每2.4人中就有一名持有法人信用卡。而且,职员用法人信用卡结算后,虽然还有很多现金支付的地方,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2000年,B分社长在京畿道平泽市一家电子企业,以每股1万韩元用妻子的名字得到未公开股份500股,2005年这家公司在韩国KOSDAQ交易所登记后,B分社长处理了一部分股份,得到了3亿4600万韩元的时价差额。
监察院还调查出,出口保险公司在2005-2007年之间,除工作时间外,每年给300余名职员发放共5亿8485万韩元的工资,以及用购物券等方式发放了 40万韩元,与工作内容毫无关系。并且与工作服需求无关,共发了3亿8512万韩元的服装费。
监察院指出,大韩住宅担保在没有调查工作服需求的情况下,在2007年购买了1亿6700万韩元价值的服装交换券(每张50万韩元的共334张),并发给了全体职员。韩国住宅金融公司在录用新进职员时用不正当手段扩大了录用人数。
许振硕 jameshu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