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金融委员会向国家竞争力强化委员会提出了有关“金融营业制度完善方案”的报告。报告包括完善个人外汇交易制度、减少金融消费者的损失、新增金融项目等内容。
个人无须凭证可向国外汇款的限额为5万韩元,政府将审核扩大这一限度的方案。此外,日常小金额的外汇交易将实行完全自由化的方案。
方案还将制定金融公司在销售保险、基金等产品时应遵守的原则。销售金融产品时,金融公司应向消费者说明其风险,如果不执行其义务,将追究金融公司以及相关职员的民事、刑事责任。
有关证券交易,为了使企业更灵活地进行收购兼并,从明年2月开始,在理事会决定是否进行收购兼并之后,原有股东才能行使股票索赔权。根据原有政策,有些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在股价下跌时收购股票,以此牟取利益。
方案还将废除有可能阻碍金融公司制定新项目的制度。
为了减少银行的筹款费用,将全力支持银行发行“银行长期存款评级”。这是银行以住房担保贷款债券、公共贷款债券等优良资产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券。
方案还将允许以农产品、原材料等商品为基本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之前,韩国只销售了股价标准的基金。此外,为了在年内发行高收入债券(被信用评价公司评价为“BB+ 以下”投资等级的公司债券),将完善相关制度。
与此同时,上数10%的上市公司将被指定为“有名企业”,这些公司不必在每次增值时都上交报告。
朴重炫 sanjuc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