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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内废除房产综合税,合并到财产税中

Posted September. 24, 200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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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定在现任政府的任期内废除综合房产税,并将其合并到财产税中。

与此同时,政府还会大幅度改编财产税的纳税标准(纳税的基准金额)和税率体系。

计划财政部23日发表了减少综合房产税征税对象和缓解综合房产税负担的综合房产税改编案。

综合房产税如果与财产税合并的话,现行的4000万韩元以下为0.15%、4000万韩元以上—1亿韩元以下为0.3%、1亿韩元以上为0.5%的财产税体系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比如,4000万韩元和1亿韩元的税率适用分类基准会扩大到1亿韩元、3亿韩元、6亿韩元、9亿韩元等,同时税率也根据这种分类有所调整。

政府还决定,从明年开始将计算综合房产税和财产税的基准金额转变为公正市场金额,即目前的60%—80%。目前的基准金额是公示金额,法律规定其中实际反映到税金的比率每年都要上涨,因此出现了房价下跌而税金却上涨的现象。

政府根据今年住宅综合房产税的纳税适用率是80%,而财产纳税率是55%的情况,决定明年将税金的基准金额改为公正市场金额时另行决定其税率。

综合房产税是地方自治团体的稳定财政来源。为了防止地方自治团体的税金收入,政府正在考虑引进“自治团体之间财政调整制度”(比如,将首尔江南地区的收税金额转移到江北)。

对“只为有钱人的政策”的争议,政府解释说:“据调查,去年综合房产税纳税者的35%是年均收入4000万韩元以下的人,这些人缴纳了自己所得的46%的房产税。”



裵克仁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