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过度的就业压力而患上抑郁症的金先生(30岁)接受了精神科治疗和抗抑郁剂治疗手术。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金先生的抑郁症症状逐渐消失了。但是因为担心抑郁症治疗经历会阻碍自己的就业前程,因此不顾医生的挽留,中断了抗抑郁剂服用。然而6个月后,他的抑郁症由此恶化,他再次来到医院。
据了解,一半以上的抑郁症患者接受治疗一个月时,都会自己拒绝接受治疗。而且中断治疗的3名抑郁症患者中就会有一人旧病复发。
东亚日报31日收到健康保险审计评价员和庆熙大学医学系白教授等人共同研究的《抑郁症患者接受治疗的现状及质量调查》报告书。研究结果显示,52.9%的抑郁症患者开始接受治疗后的30日以内,没有经过医生的同意就擅自中断抗抑郁剂治疗。
该研究报告是根据2002年患上抑郁症的18岁∼85岁患者中,一次以上接受抗抑郁剂治疗的11万7087名患者,到2004年为止接受治疗的情况统计出的结果。
抑郁症患者中断抗抑郁剂治疗的情况如下,约30日中断的有52.9%、60日内中断的有68.2%、90日内中断的有76.2%、120日内中断的有79.9%。而且一半以上的抑郁症患者是在开始接受治疗的一个月之内中断了抗抑郁剂治疗,4分之三以上的患者是在3个月内中断治疗的。
白教授说:“我国抑郁症患者中断治疗的比率是欧洲国家的3倍以上”,“只有6个月不断接受治疗,才能防止抑郁症复发”。
这些患者早早中断治疗的理由是:对精神疾病治疗的社会偏见和精神负担;症状一旦好转就认为痊愈的患者逃脱抑郁症的心理;抗抑郁剂的负作用等。
患上抑郁症6个月~2年后,长久服用抗抑郁剂并接受治疗的患者复发率为17.0%。相反中断治疗的抑郁症患者复发率为33%(近2倍)。而且中断治疗的患者试图自杀的有151人,是持续接受治疗的患者自杀人数(40)的近4倍。白教授表明:“社会偏见促使抑郁症患者中断治疗,因此最重要的是,改变人们对精神疾病治疗的认识”。
金润钟 zoz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