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卢武铉7日提到,他将从泰光实业会长朴渊次处收到的钱用于偿还了“事前没能还的债”。不过,这就等于卢前总统自己承认违反了“公职者伦理法”。如果这一说法属实,卢前总统在位期间分别5次公开的财产变动事项中,应该明确记录债务情况。检察厅还表明,卢总统的妻子权良淑女士接受朴会长贿赂金,是在卢前总统执政的2005年、2006年。不过,此时卢前总统向政府公职者伦理委员会申报的财产变动事项中,却没有记录任何关于“权女士借朴会长钱”的事实。虽说权女士是为了还“事前没能还的债”才借了钱,但当时的财务变动事项中也没有记录任何前总统夫妇的债务情况。
执政5年后,卢前总统的总财产从4亿7200万增加到了9亿7200万韩元。而且2007年3月公开的财产变动事项(2006年12月末基准)中,只记录了“为了还房款借用1亿6400万韩元”的内容。至于卢前总统名下的债务情况,2003年就职后公开财产时,表明自己有1000万韩元银行贷款,而退任后2008年4月公开财产时,又表明因峰下村私宅施工费,在金融机关贷款4亿6700万韩元。这就是前总统夫妇至今公开的所有财政状况。
因此,卢总统需要进一步解释,权女士要偿还的债务明细,从而让国民可以接受。前总统秘书室室长文在寅表示:“因卢前总统长时间从政,而且曾经落选国会议员、并在国会外活动,难免有有求于人的时候”。文室长解释称,权女士在丈夫当选总统前,为协助丈夫从事政治活动以个人名义借了钱,之后通过前总务秘书官郑相文向朴渊次会长借钱还上了那笔债。不过从卢前总统2004年申报的财产来看,卢前总统就职后以4亿5000万韩元出售首尔中老区明伦洞公寓,并用其中的1亿9000万偿还债务。因此当时所剩的公寓出售金为2亿6000万韩元,而且4年后,前总统的财产还增加了5亿。由此可见,为了偿还“事前没能还的债”而借款的解释似乎缺乏说服力。
即使是为了还债才不得已借了钱,该行为也违反了“公职者伦理法”。根据“公职者伦理法”的规定,如出现公务员虚报财产的情况,将接受警告、罚款、免职等处分。因为卢前总统目前已经退任,所以不会受司法处理,不过身为前任总统需要承担道德上的责任。
全星哲 daw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