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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改变垄断结构,实现媒体产业的飞跃发展

[社论]改变垄断结构,实现媒体产业的飞跃发展

Posted July. 23, 2009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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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会批准的新媒体法的核心为,取消在经合组织(OECD)30个国家中唯独韩国限制的新闻、广播兼营条款,并去除媒体之间的障碍。1980年新军部实施“废统”言论措施后,商家可以进军公营广播社支配的国内广播市场,进而出现新频道,而受众也可以任意挑选多种多样的节目,真正实现广播民主化。

随着广播通信的日益发展,先进国家集中培养了媒体产业,以至于成为了新发展动力。通过“韩流”输出也可以看出,好的广播节目不仅能创造出经济、文化效果,还可以创造出更高的附加价值。媒体法修正后,我国市场内竞争将更加激烈,而且还会实现新闻和广播合作的商家之间的垂直、平衡结合,进而出现“媒体大爆炸”。

广播通信委员会将立即筹备后续措施,不仅要制作执行令,还要公布综合频道、报道频道商家的选定标准。最晚将在11月获得1、2个新综合频道和报道频道的许可。如此一来,将会有大量资金流入媒体产业,同时能给年轻又有创意的人才提供更多条件好的工作岗位。

从长期垄断的结构转换为竞争体制后,新闻报道和广播内容的竞争必然有所提高。因此主张“美国产牛肉=疯牛病”等特定理念,以及歪曲事实、用虚假信息煽动国民的电视台,将无法取得国民的关注。而且,新闻与广播兼营的报道若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将同样被国民遗弃。

不过不少专家认为,与制止法案的参政党长期对峙的大国家党是否能给媒体产业带来变化,以及减少公营电视台垄断,还需要拭目以待。为明确媒体产业发展和确保新闻多样性等起初的宗旨,应尽快处理有必要完善的部分。

至于随着新电视台登场导致的激烈竞争陆续不断形成的商业性节目,会通过严格的限制规定得以解决。收取收听费的公营广播KBS不仅要努力加强公营性,还要成为广播电台的模范。因播放不伦及悖伦道德的节目后受谴责的部分公营广播电台,也需要努力制作出符合自己名分的节目。而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需要从加强节目监督做起。

学界和广播业界展望道,由于媒体法通过广播市场规模会增加15.6%,包括连带效果生产诱发额最多能达到2兆9000亿韩元。即将形成新版图的国内广播界为制作出有竞争力的内容,将展开善意竞争,这样一来韩国也有望诞生国际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