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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公开贪污公款的民间团体名单才行

Posted November. 03, 2009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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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以从文化体育观光部、行政安全部、环境部等3个部处每年接受8000万韩元以上补助金的543个民间团体为对象,进行了监察,结果发现,从2006年开始在这3年期间,全部补助金4637亿韩元当中,被贪污的钱和用在别处的钱一共为500多亿韩元。其中,监察院针对贪污21亿韩元嫌疑比较大的16个民间团体的21名职工向检方申请了相关调查。能看出民间团体的腐败和道德性弛懈有多么严重。

有贪污嫌疑的团体为国内最大民间艺术团体-韩国民族艺术人总联合会(民艺总)等左派团体。检方必须针对监察院指出的所有团体进行彻底地调查,若确定违法,必须严格处罚才行。左派团体们最近把监察院对接受国库补助金的民间团体的监察工作主张为“弹压”,但是检方不能被这样的惑世诬民所动摇。对民间团体执行国库补助金管理及监督的相关公务员也有责任,因此,检方必须处罚这些玩忽职守的公务员。

民间团体职员们的贪污行为仿佛是经济犯罪集团。伪造相关数据是基本,有些团体甚至利用计算机的photoshop程序伪造了234次实际上根本没有发生过交易的转账证。他们的贪污手法非常令人吃惊。真是不能不问执行补助金的相关公务员当时到底在干什么?

监察院虽然检举了以国民税金接受补助金的民间团体的严重贪污行为,但是却不公开相关名单,这种行为有点不合道理。外国的市民团体都公开补助金,而且连个人支持内容也公开。监察院不公开名单的行为很可能会造成监察院在保护着某特定团体的误会。做出贪污行为的团体当中还有2个市民团体。为了向参与市民运动及交补助金的会员们提供判断数据,必须公开名单才行。如果不公开名单的话,其他的市民团体很可能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政府在2001年制定了非营利民间团体支持法并开始提供国库补助金,这都是为了健康的市民团体活动及贡献公益和文化艺术发展而支持的。为了不让用国民的血税支持的国库补助金再次用在别处,必须赶紧找出相关对策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