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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宇建设未被收购,银行将进行共同管理

若大宇建设未被收购,银行将进行共同管理

Posted December. 14, 200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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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韩亚目前正计划出售大宇建设,但如果出售计划失败,银行将收购锦湖集团债务投资人持有的大宇建设的一半左右的股份,并对其进行共同管理。如果锦湖集团因无法正常出售大宇建设而陷入严峻的资金困境,目前向锦湖集团提供贷款的银行也会面临次级资产的压力。2003年年底,大宇建设就曾进行过一次企业整顿,如果该方案得以实施,大宇建设将在时隔6年后再度进入托管阶段。

根据金融界于13日公布的消息,锦湖集团的主要债权银行——产业银行、国民银行、友利银行、新韩银行及韩亚银行的负责人已经于上个月月底召开金融监督委员会,就“若大宇建设未被收购,银行将进行共同管理”的议案达成了协议。另外,当天还准备了含有大宇建设股份收购条件的“资产回售权”方案。产业银行高层管理人士指出:“目前还需要竭力完成大宇建设出售工作,但如果出售计划进展不顺利,会给市场带来重大的打击,因此,也需要对其进行准备。”

出席会议的一位相关人士指出:“如果大宇建设的出售问题给锦湖韩亚造成严重的资金危机,向锦湖集团提供18兆韩元贷款的债权团也会面临危机。我们会以较低的价格收购锦湖集团持有的大宇建设的一半以上的股份(32.5%),但是,对于债务投资者以资产回售权出售的股份(39.6%),将以每股1万3000韩元至1万4000韩元的价格进行收购。”根据债权团预测,如果实施资产回售权计划,锦湖集团将要承受2兆5000亿韩元左右的损失,届时,锦湖轮胎等主力产业有可能会被蚀本。

债权团表示,如果对实施资产回售权计划的股票进行重新发行并分发给投资者,在大宇建设的股价上升时,可以通过偿还差价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确保锦湖集团的收入。

如果议案得以实施,债权团将成为大宇建设的最大股东。如果将大宇建设的股份转售给债权团,锦湖集团将会承受重大的投资损失。但是,锦湖集团可以摆脱资产回售权问题。目前,债务投资者还未同意上述方案,但如果大宇建设未被出售,这将是对锦湖集团、债权团以及投资者最为有利的方案。

上个月23日,锦湖集团已将JABEZ PARTNERS与TR America国际财团选定为优先协商对象。但是,这两家企业未按时提交可以提供的投资金额计划书。因此,大宇建设的收购问题暂时陷入了谜团。锦湖集团当天向大宇建设投资者要求将原定于15日进行的资产回售权计划推迟1个月执行,但是因投资者要求提供担保,因此未能达成协商。



洪守镛 金贤智 legman@donga.com nu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