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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将大幅度放宽永久居住权制度

Posted December. 30, 200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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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份开始,即使不住在国内,只要拥有4亿韩元~5亿韩元价值的国内房地产或在金融机构存有50万美元以上资金的海外同胞即可拿到永久居住权(F-5)。而且,在国内工作两年,年薪超过3.8万美元(约4446万韩元)或在地方制造企业工作4年的海外同胞,以及居住5年以上,且年薪超过4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人也同样可以取得永驻权。

法务部29日表示,从明年开始全面扩大实施包括以上内容的“外籍同胞及外国人永驻资格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应对低生育高龄化社会,鼓励海外同胞及外国人在国内就业,促进国内投资情况。目前,在国内拥有永久居住权的2万余人中,大都是华侨或者结婚移民者,而此项制度是首次为就业及投资者,施行实质性的永驻权制度。

2008年8月,法务部修订了《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规定在国内居住两年,并拥有一定条件的海外同胞可以取得永久居住权,但符合此条件的人只有30人左右。因此,今年12月份大幅度放宽了“居所标准”。其中,按滞留标准,2年内除最长30天之外,其余时间必须在国内居住,但根据居所标准,只要写明停留目的的居住地,住哪都是可以的。通过此项举措,预计今后两年内得到永久居住权的人数将增加至5万余名。

据法务部透露,在国内居住两年以上的海外同胞从明年1月份开始只要符合△年所得超过3.8万美元以上△财产税缴纳额50万韩元以上△与国内企业之间的交易额在20亿韩元以上等条件的话,申请之后可以马上取得永久居住权。而且,除首尔之外的地区,从事农畜产渔业或制造业超过4年,且年所得在1.9万美元以上,拥有3千万韩元以上资产的海外同胞,也将可以获得永久居住权。

与此同时,对外国人的永久居住权标准也有所放宽。至今为止,只为高薪者和高级专门人才颁发了永久居住权,但明年开始在国内居住5年以上的中产阶层也将可得到永久居住权。而且,在国内房地产业(包括酒店,公寓)投资50万美金以上,并在国内居住5年的外国人也既可。即使滞留时间不长,但只要通过学历、年龄、所得等考核,达到一定分数也可以立即获得永久居住权。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消极地实施永久居住权制度,出现了3万多人的国籍申请被积压等不良影响。因此,应随着低生育高龄化和多元化趋势,放宽永驻权制度,加大海外同胞以及外国人在国内的投资和就业范围。”

如果获得了永久居住权,即使不申请延期手续也可以继续停留在国内,而且也不受就业限制。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