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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正面报导与负面报导

Posted March. 05, 201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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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界人士与高层公务员必定会对媒体的报导极为敏感,因为根据报导内容,这些人员的支持率会产生波动。他们有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支持,也有可能对工作岗位造成致命的打击。因此,公职人员对于报导的态度往往会有自私的表现。对于正面报导,公职人员会非常感激,而在看到负面报到时,公职人员就会采取敌对态度。无论报导内容是真是假,为了保住自己的声誉,公职人员都会向媒体提出控诉与损害赔偿诉讼。

▷昨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民事案件审判官宋明浩为公职人员的不良风俗敲响了警钟。宋审判官的审判决定似乎是洞察到了媒体与公职人员间的关系。宋审判官表示:“如果媒体发布正面消息,公职人员会享受相应的优惠。但是,如果发表负面报导,公职人员会立即对其进行诉讼。如果总是以此类方式镇压媒体的功能,最终会造成民主主义退步的现象。”在职或者著名政界人士对负面报导的过激反应更是强烈。在此次判决中败诉的民主党P议员就曾经多次担任政府要职,目前也在进行政治互动。

▷P议员就一家地方电视台于2008年报导以“P议员涉嫌收受私立学校的3000万韩元贿赂”为内容的新闻而提出了诉讼。P议员控告该电视台发布虚假事实且侵犯了个人名誉,对此,P议员提出了1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进行判决的依据主要有两点:第一,进行报导是为了社会公益;第二,如果报导公司有报导内容的相关证据,侵犯名誉的罪名就无法成立。公职人员的名誉是国民根据公职人员的业绩而评价的,并不需要个人自行维护。

▷有关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美国法院早就引进了“现实恶意”的概念。美国联邦法院对1960年的纽约时报-苏利文事件进行了“如果对方无法证明媒体公司有意毁坏名誉,就无法判定其侵犯了名誉权”的著名宣判。上个月一审判决时,MBC“PD手册”获得了无罪宣判,而该事件绝不适用上述概念。因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已经证明了其中存在恶意损坏政府名誉的行为。

评论员:陆贞洙 soo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