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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解任2名长期旷职全国公务员工会干部

京畿道,解任2名长期旷职全国公务员工会干部

Posted April. 05, 2010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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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2日召开人士委员会,并4日发表决定解任因工会活动长期旷职的2名赡养市所属公务员前全国公务员工会干部罗某(7级)和李某(7级)。罗某是前全国公务员工会政策室长。去年10月份,前全国公务员工会被规定为非法工会。罗某即使收到了复职命令,但却从11月24日至12月21日,旷职19天。赡养市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罗某被惩戒委员会所投诉之后,从12月22日至今年2月12日,又旷职34天。担任前全国公务员工会京畿道支部干部的李某,也从去年10月份到目前为止,一共旷职21天,目前由惩戒委员会来处理。

今年1月,赡养市人士委员会决定对罗某实行停止3个月的惩戒。对此,行政安全部表示:“一直以来,对其他旷职公务员们都实行罢免或解任等惩戒,因此这不公平。”并向赡养市要求提高惩戒强度。

另外,对以全国公务员工会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大法院4日发表示,已向法院公务员工会提交《决定根据法律原则严格处理》的公文。大法院在公文中表示:“全国公务员工会在没有进行申请的情况下,强行成立仪式和决议大会等非法团体活动,并由相关机关来对相关者进行调查或惩戒。希望不要打着全国公务员工会的旗号,也不要发传单,也不要在法院内部电算网上传文章。”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行政安全部向我们要求阻止法院工会参加全国公务员工会活动。我们只是向工会传达大法院的立场而已。”

法院工会对此表示:“全国公务员工会正处于设立准备阶段,因此不是非法团体,请不要妨碍正常的工会活动。”法院工会在去年9月份通过会员投票与前全国公务员工会、民主公务员工会合并,并结成全国公务员工会。



南垧铉 bibulus@donga.com daw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