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安理会,对朝推进 《一般决议案》

Posted June. 03, 2010 08:14   

한국어

据悉,有关天安号沉没事故的政府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应对措施,比起对朝追加制裁决议案、推进谴责朝鲜行为的《一般决议案》的可能性更大。

《一般决议案》比拥有最高拘束力的制裁决议案低一阶段,比采用主席声明高一阶段。

为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措施协议而访问美国的千英宇外交通商部第二次官,1日(当地时间)会见美国国务部副长官卿斯坦伯格(James Steinberg)和国务部政务次卿勃恩斯(William Burns),并讨论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交付问题。

千英宇次官与这些人面谈后,又与华盛顿特派员相见,并表示:“目前,对于安理会措施形式和内容没有进行具体的协议。安理会措施基本上会成为政治性、象征性、道德性忠告。安理会措施要成为朝鲜无法忽视的忠告,特别要成为能制止朝鲜军事冒险的措施。韩美两国在此方面意见一致。”

他还说:“还没有讨论过安理会追加制裁,虽然目前有强化已有制裁的方法追加新制裁的方法,但是也有可以在没有安理会措施的情况下独自与友邦国合作的方法,因此即使没有安理会措施,也可以制定制裁。”

可以把千英宇次官的以上说明理解为,对于有关安理会应对措施,韩美两国不会推进追加制裁决议案,将推进能谴责朝鲜并促进道歉和防止再发的《一般决议案》。

朝鲜已经在适用强力的制裁决议案1874号,因此实际上追加制裁不能带来太大的意义。而且朝鲜的友邦国-中国和俄罗斯同意追加决议案的可能性很小。决议案是按通商表决方式处理的,如果安理会的5个理事国当中,有一个国家反对的话,此决议案就会无效。

主席声明没有法定拘束力,因此惩戒效果很低。

千英宇次官表示:“天安号事故等朝鲜的行为,国际社会将不会容忍,朝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重要的是,要向朝鲜发出‘以后不能再次进行军事冒险’的国际性警告。”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