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曾经涉嫌贪污政府研究设备及非法买卖实验用卵子(业务方面的贪污等)而被起诉并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黄禹锡博士(前首尔大学兽医院教授),二审案开庭审理。当天的二审和一审判决时隔8个月。
当天的二审是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三部(副审判长:李圣昊)审理的。黄禹锡博士的律师主张:“研究费用是为了黄博士的研究所支出,虽然未按照费用专用用途步骤使用,但并不属于贪污。卵子采取过程中,将黄博士研究小组代缴研究费看作是有偿交易并不恰当。”
2004年和2005年,黄禹锡博士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动过手脚的胚胎干细胞论文,并夸张胚胎干细胞的实用化可能性,从农协和SK获得了20亿韩元研究费。但随后因涉嫌贪污政府研究经费等,并于2006年5月被提起诉讼。
李书贤 baltika7@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