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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地方自治团体无权侵害大韩民国政体性

[社论]地方自治团体无权侵害大韩民国政体性

Posted July. 03, 201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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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韩国社会的发展趋势,很难相信大韩民国还存在宪法价值与政体性。全国上下似乎充满了自由放任主义与理念过剩的气息。当然,国家要尽可能保障国民的自由与权利,这才是自由民主主义的最大原则。但是,毫无限制的自由与权力将侵害他人的自由与权利,甚至会危及国家的基本政体性。

国会就天安号事件提出了对朝制裁决议,但是这一议案遭到在野党反对,国家安保的政体性也随之遭到了怀疑。美国参议院则不分政党、不分保守派或进步派,几乎一致通过了对朝制裁决议,这一点与韩国形成极大的对比。朝鲜问题关系国家与国民的生存,因此国会议员在这一问题上,应当表现出国会议员的风范。

部分地方自治团体的行为就如同独立共和国。隶属民主党的仁川市长宋永吉表示,如果政府不撤回对朝制裁议案,将用仁川市预算,单独促进朝韩交流。忠南(安喜婷)与庆南(金斗观)也表示,如果不撤回对朝制裁议案,将中断锦江与洛东江项目。这些地方团体不仅包括民主党议员,还有左派人士与民主劳动党、国民参与党及创造韩国党等市民团体相关人士。这些团体组成“共同地方政府”,对政府政策进行着冲击。地方自治团体就如同处于治外法圈,他们的行为侵害了国家的政体性。

直到上个月月底,国会还未能修订有关示威相关法案,因此已被全面许可的夜间示威问题又成为了焦点。以往之所以禁止夜间示威,是因为夜晚示威队与警方情绪都有可能较为兴奋,此时容易产生暴力事件,而且有可能影响到普通市民睡觉等正常生活。昨日,反对四大江事业的示威者在首尔城市中心进行了夜间示威,一位环境运动联盟干部嘴里一直说着“该死的示威法”,渺视了该法律。示威法的目的是达成与“公共安宁”的协调(第一条),示威活动过程可以发表某个集团的意见,但如果试图用力量关着这种目的,社会就无法维持基础秩序。

我们可以从天安号事态中发现,韩国的亲朝、从朝势力跋扈多么根深蒂固。政府要守护大韩民国的政体性,国民同样要提高警觉,积极参与保护大韩民国的政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