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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宇造船合作公司代表以现金形式动用数十亿资金,行迹可疑”

“大宇造船合作公司代表以现金形式动用数十亿资金,行迹可疑”

Posted September. 13, 2010 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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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特殊一部(部长:李东烈)在调查大宇造船海洋合作公司林川工业代表李某(已被拘留)贪污的公司资金用途的过程中发现,有数十亿韩元资金去向可疑。对此,检察院正在调查相应资金是否用于贿赂政界人士。

检察院认为,从2004年至2009年期间,林川工业级相关的G公司和D公司向大宇造船提供船只配件以后,虚报交货价格,依此挪用了公司600亿韩元左右的资金。在这一过程中,除了用于相关企业的资金,数十亿韩元资金去向不明。

据悉,检察院正就相关资金的去向,对李某进行集中调查,而李某已经交代部分资金的用途。但是,仅凭李某阐述,很难对可疑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目前,检察院正搜集具体物证。检察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我们只从当事人口中得到‘给了某某人钱款’的阐述,因此正竭力调查相关账户并寻找具体证据。”根据检察院与政界流传的消息,李某向K某、另一名K某及J某等大国家党人士提供钱款,并以此获得了经营过程中的便利。

15日为李某的最后一天拘留日,检察院计划在考虑是否要对进行亏空公款、与案件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起诉。与现任政府可疑人士关系密切的SEJOONG旅游公司董事长千信一的三名子女持有林川工业等李某经营公司的大量股份,对于相关人员持有股份的路径,检察院也将进行调查。此外,警方还在调查千董事长子女进行林川工业股票交易的过程是否合法,股份交易资金来源为何处等。同时,大宇造船海洋于同年向林川工业支付570亿韩元的预付款也是检察院的调查事项。

就此,此次调查结果将决定李某的案件将以亏空公款而告终,还是进一步延伸为贿赂政界人士。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