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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即使有必要修改宪法,也应当慎重考虑具体实施与否

[社论] 即使有必要修改宪法,也应当慎重考虑具体实施与否

Posted October. 14, 2010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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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韩国总统李明博近期会见执政党核心人士称:“当过总统才明白,原来很多权力都集中在总统名下。”对此,他要求执政党积极修改宪法。李明博表示:“虽然有责任总理制度,但因为总统掌握着任命总理的权力,责任总理制度的实施存在局限性。”李明博认为,韩国可以分割外交•安保•国防等外政和内政,由总统和副总统分担负责。

现行法案是1987年民族化运动的产物,但也有人指出,总统的权力、任期、单任制等权力结构并不合理。李明博总统表示:“因为权力过分集中在总统名下,如果政权交替,往届政府的成就就会大打折扣。”韩国政界与民众间存在过分对立的关系,而形成此类局势,似乎与权力的集中不无关系。总统在亲身经历2年半的国政运营过程后发表相关立场,不禁让人们感受到其建议的重要性。

然而,认识宪法中存在的问题与落实修订案并不能相提并论。政治存在时机与优先级。李明博执政已经进入后期,因此很难确保修改宪法的政治动力。而且,目前政府还有许多国家安保及经济问题有待解决,相关问题还有可能决定国家的命运。在这种情况下,谈论修改宪法似乎并不切合实际。

要修改宪法,首先要获得政界与国民的认同。不要说野党,就连执政党内部也因利害关系冲突而持有不同意见。因此,具体落实修改宪法的计划,似乎并不可能,它有可能成为浪费时间与国力的“新版世宗市争议”。李明博总统暗自要求执政党推行宪法修订案的行为,以及执政党与民主党试图以“修改特别委员会”和“四大江鉴定特别委员会”进行交易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就算不修改宪法,总统也可以给总理或各个部门的部长提供更多权力,以解决权力集中的问题。首先,需要修改青瓦台干涉执政党及各个部门的局长级别人员的人事安排的惯例。修改宪法的工作应当由下一任总统候选人提出,经国民判断而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