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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知道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徒有虚名的金融监督院”的秘密

是不知道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徒有虚名的金融监督院”的秘密

Posted May. 04, 2011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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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山储蓄银行集团从2001年起十年期间犯下了史上最大的金融犯罪,而针对放置这一犯罪的金融监督院,大多数人认为要追究“职务怠慢”的责任。遗忘金融市场稳定的最后堡垒角色,以至于对超过三万名的釜山储蓄银行集团客户造成2882亿韩元损失等,有很多金融当局丧失存在意义的谴责。

金融监督院高层负责人指出:“就像是因为没有守好‘外汇粮仓’以至于导致外汇危机的外汇当局一样的重大的职务怠慢”,“若不了了之,就会出现第二、第三的釜山储蓄银行集团事态,因此要严格追究责任。”

检察院在追加调查中明确表明是瞄准了金融当局的“不合理监督”的负责人。

○ 监督当局“10年的不闻不问”导致如今局面

有很多人观测说,在釜山储蓄银行集团的母体釜山商户信用金库快速发展后没落的背景中,金融监督院的“徒有虚名的监督”提供的重要原因。釜山储蓄银行从2001年开始违背商户储蓄银行法,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事业,但金融监督院却没有澄清这一情况。鉴于金融监督院是1999年1月设立的,事实上十几年的“不合理监督”成为发生釜山储蓄银行集团事态的背景。这就是为什么至今负责监督当局的首长或负责釜山储蓄银行集团监督的负责人之中谁也不能逃脱责任的理由。

尤其,有很多人谴责道,就是因为陈栋洙金融委员长和金钟昶金融监督院院长没有积极推行储蓄银行的结构重组,所以才导致储蓄银行管理不善。连政府内部人士也表示:“两位首长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看到西班牙因为隐瞒经营不善情况的储蓄银行遭受财政危机的一幕后受到打击,而且一直保持了消极的态度。”

就因为金融当局首长的态度如此,所以监督院这一“武器”也成了无用之物。金融监督院虽然屡次检查了釜山储蓄银行,但却没有发现大股东的非法行为。按照民主党朴仙淑议员室透露,金融监督院从2009年至2010年,对釜山储蓄银行开展了事前检查、部门检查、遵循监察员邀请的与存款保险公司的共同检查等,共进行了8次检查。2010年一年的检查时间长达138天。但是从2008年7月起到2010年6月,釜山储蓄银行用假账处理了1兆3105亿韩元(整个集团用假账处理的部分是2兆4533亿韩元)。这意味着金融监督院的检查在进行的过程中也做了假账。在由于检察院的邀请而进行的共同检查中,虽然对大股东的违纪与房地产项目资金筹措(PF)进行了调查,但非法行为最终也没有被揭发。

朴议员方表示:“包括监察院在内虽然检查了这么长时间,但也没有发现大股东的违纪事实或假账规模等,这一点令人质疑”,“金融当局若有隐瞒调查不妥事实的话就要公开。”

○ 金融委员会的政策失败也是原因之一

金融委员长临时退出的“当时最佳”限制缓解政策事实上成了助长釜山储蓄银行经营不善的促进剂。尤其,诱导储蓄银行大型化的限制缓解政策是失败中的失败。2005年尹增铉金融监督委员长许可储蓄银行并购(M&A),2008年全光宇金融委员长制定向并购经营不善的储蓄银行提供提成后,釜山储蓄银行开展了大规模的“储蓄银行打猎”。包括1998年新釜山金库(现釜山第二储蓄银行)收购在内,2006年6月收购中央釜山储蓄银行,2008年11月接二连三地收购大田储蓄银行和高丽商号储蓄银行(现全州储蓄银行)。金融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作假账是从2008年7月开始的,同一年11月金融当局认可了大田、全州储蓄银行收购”,“要调查金融当局是否真的不知道作假帐的事实”

金融监督院把即将退休的高层人员外派为民间金融公司的监事或社外董事的长久惯性也成为釜山储蓄银行集团事态的起端。据检察院透露,金融监督院前任局长和副局长、首席检察官在釜山2、中央釜山、大田、全州等4家储蓄银行出任监事一职时参与大股东的非法行为。看监督当局脸色的金融企业在金融监督院拿到退休者名单后,让这些人出任监事,进而形成了没法正常发挥监事角色的结构。

金融监督院的核心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一件事情后,不管怎样也不会让金融监督院参与金融企业的监事聘请。一旦发现介入情况,就会采取杀一儆百的方针。”不过金融监督院的“走后门人事”虽然引起屡次争议,但至今没能得到改善,由此可见,他们的方针是否会落实也是一个疑问。据大国家党郑玉任议员室透露,2000年后出任储蓄银行的代表、专务、监事等的金融监督院(银行监督院、证券监督院、保险监督院、信用管理基金出身)退休者达89人。其中,3月初为止在职的金融监督院出身是35人。



车志完 金哲钟 cha@donga.com tnf@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