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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对中小企业贷款惯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社论】对中小企业贷款惯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Posted November. 15, 2011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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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司是一家液晶显示器(LED)配件生产企业,公司原定从市中一家银行贷款充当运营资金。后来,虽然贷款合约已经制定完毕,但是未能获得贷款。因为,原本承诺提供技术特别保证的保证机构以“投资者家人有债务”为由,拒绝提供保证书。G公司曾获得政府的“环保企业”认证,虽然其技术能力得到了肯定,但是未能打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惯例。

即使企业有前景且技术力量雄厚,如果没有担保或保证,就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这种惯例并非在一朝一夕内产生。虽然一直有要求改变贷款惯例的呼声,且出台过多种对策,但现实情况并没有多少改善。金融机构提倡安全第一,这种贷款惯例会使梦想成为“第二,第三个李秉喆、郑周永”的年轻人产生挫败感。这些放弃创业的年轻人会重新选择考公务员或者到国有企业或大企业就业。

金融机构和保证机构的组织结构也在阻碍改善中小企业贷款惯例。在贷款审核中,保证与担保会成为客观依据,如果到时候出现坏账,也可以免于受到责任追究。但是,人们评价企业前景与技术力量的观点有可能存在差异,所以一旦贷款企业经营不善,业务负责人难免被追究责任。如果考虑到现实问题,也很难一味地指责贷款惯例存在问题。

金融委员会计划改善中小企业贷款惯例,杜绝金融公司道德松懈的现状,切断不愿承担风险的金融公司的政策资金来源,以使创业者与有潜力的公司获得更多政策资金贷款。金融委员长金锡东表示:“计划修改金融监督规定与银行内部规定,只要进行了正常的事业性评价,即使提供贷款后产生了坏账,也不会追究责任。”如果进展顺利,预计银行的金科玉条,即以担保与保证为中心的贷款体系必然会出现根本性变化,希望这一次可以彻底改善中小企业的贷款现状。

但是,不得以改革为由,轻视有可能出现的副作用。二十一世纪九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政府以培育风险企业为名,提供“无条件资金援助”,其中不少资金已经收入“企业诈骗犯”囊中,而且该政策造成政界与经济界串通的案件,不仅造成了金融机构不稳定的情况,还加重了国民负担。如果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那将是又一场失败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