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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避孕药和女性健康权

Posted June. 09, 201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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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美国生物学家格里高利•平克斯用一种叫炔诺酮的合成物质,抑制了兔子和老鼠的排卵。平克斯在妇产科医生约翰•洛克的帮助下,用它研制成了药片。这就是20世纪最佳发明避孕药的诞生过程。这种药物的原理是,会使人体脑下垂体产生人体已经怀孕的错觉。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药片使用后,女性有史以来第一次从“不情愿的怀孕”恐惧中解脱了。

▷初期避孕药荷尔蒙浓度高,服用后有感到恶心、呕吐等副作用。不仅如此,使用人群的乳腺癌发病率较高。现在的避孕药荷尔蒙浓度已经减少为以前的十分之一以下,副作用远远少于以前。政府呼吁家庭计划时,韩国曾将避孕药列入普通医药品,但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趋势。即便安全性得到了提升,避孕药不可能没有副作用。与事后服用1次的避孕药不同,事前避孕药要在可妊期间持续使用,因此对于安全性的要求很高。

▷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时隔12年再度分类医药品,已将事后避孕药分类为一般医药品,把事前避孕药分类为专业医药品。韩国女性团体联盟对此表示反对,称“将事前避孕药分类为专业医药品,侵犯了女性对于怀孕与否的决定权。”各大学女学生会持有不同的意见。高丽大学持反对态度,称“这侵害率女性的性相关决定权”。相反,延世大学和汉阳大学支持该制度,表示“这样可以避免滥用药物”。并没有证据显示避孕药或者避孕教育会让年轻人婚前有性生活紊乱。相反,如果上学期间怀孕,有可能会让学业无法延续下去。

▷女性的性相关决定权和健康权都是重要价值。在美国、加拿大及欧洲的多数国家,事前避孕都会先到医院开处方。例如瑞典、挪威等性意识比较开放的国家,会把事前避孕药物分类为专业医药品,但青少年有权利更换主治医师。如果女儿换了主治医生,父母会认为女儿有性生活。这是预防不希望的怀孕,保障女性私生活的保健系统。韩国也需要出台同时满足女性避孕及健康需求的方案。

评论员:郑星姬 shch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