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空席已有十天。正等待国会认准的大法官候选人有四人,可由于关系到民主统合党的“党利党略”这一认准也成了未知数。大法院部门之中第一部门目前已处于业务麻痹状态。4位大法官中至少有3人才能裁决,可目前只剩下2人。第二部门和第三部门分别由3位大法官维持运营,而大法官的负担则与日俱增。
主要是在大法院长和大法官全体出席的全员协议会处理大法院的重要案件。由于7月没有召开每月一次的全员协议会,四五个案件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在13位大法官中三分之二以上的9人也可以召开全员协议会,于是即使少4位大法官也可以如期召开,可由于这一会议本身有意见分歧的性质,因此并不提倡多人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召开会议。
国民拥有迅速得到裁决的权利。判决一旦延迟,受到危害的便是国民。被拘留的刑事被告人要在6个月的拘留期间内受到裁决,事件处理一旦延迟且过了拘留期限就不得已释放。针对违反竞选活动原则的大法院判决要在二审宣告日起3个月内结束。若延迟就会像首尔市教育局局长郭卢炫一样在二审中即使背叛有罪也一直出任教育局局长一职等,造成负面影响。
这一次的空席事态纯属国会的责任。大法院长在任期结束日的35天前要求总统任命4位新任大法院长。可国会的开院日期不仅延迟一个月左右,而且大法官候选人的听证会也在现有大法官退位之日进行。而如今,民主党拒绝采纳金炳华大法官候选人的听证会报告书,进而阻碍国会的任命同意流程。倘若国会尊重权力分立精神,就不应该因为任命批准案的延迟而影响大法院的构成。这是宪政以来第一次发生4位大法官同时空席的事态。假如金炳华候选人有问题,就应该先提交高永韩(音)、金信(音)、金昌锡(音)候选人的任命批准案。
10日,宪法裁判官的空席也已经过了满一年。持有候选人推荐权的民主党自推举赵永焕(音)律师后就没有推举任何候选人。民主党应该认真考虑大法院与宪法裁判所的失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