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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1997年后没有死刑…三人自杀

Posted September. 04, 201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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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赦国际(AI),韩国被分类为废除死刑的国家。因为从金泳三政府末期1997年12月30日,近15年来没有执行。

被叛死刑后囚禁在拘留所或监狱的犯人目前达60人。杀害水原市女性的吴原春(音•42岁)在一审中被判死刑,如果最终宣判死刑,未执行者就是61人。被判定死刑的囚犯中有两个在2009年、一个在去年悬梁自尽。

金大中•卢武铉政府时期虽然没有提起,但在李明博政府时期有几次关于执行死刑的商议。李总统在总统候选人时期2007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明:“由于死刑制是预防犯罪的国家义务,因此需要维持。”一部分人展望道,李总统执政期间会有相关的政策性判断。

8岁小学生被强奸的事件传开后,2010年有报导称:“李总统正周密考虑死刑的执行。”当时,法务部筛选了5名被处死的人,并且制定了柳英哲(音)、郑南奎(音•自杀)、姜浩顺(音)等优先级,但外交通商部与青瓦台考虑到外交摩擦,最终不了了之。2010年2月,宪法裁判所虽然判决死刑制度不违反,但其后也没有执行。

联合国与国际人权团体正进一步主张死刑制度等的废除。联合国认为,目前有150多个国家废除死刑或没有执行。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今年7月还敦促了死刑制度的废除。另外,废除死刑制度是加入欧盟的条件之一。美国1972年废除死刑制,但由于凶恶犯增加1976年重新恢复这一制度,可目前被判死刑的案件数与执行次数正逐渐减少。



张宽锡 jk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