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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为防止“第二个熊津事态” 修改主债权系列选定标准

金融监督院为防止“第二个熊津事态” 修改主债权系列选定标准

Posted January. 26, 2013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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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为防止发生“第二个熊津事态”,决定强化主债权银行的作用,并修改主债权系列的选定标准。

主债务系列,即从金融机关借来的钱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去年年末的标准为全部金融机关贷款额的0.1%以上。去年是1.4622亿韩元,今年是1.615亿韩元。

如果某企业由于债务多被评选为主债务系列,则其后由主债权银行管理该企业。对于那些有问题的企业,主债权银行将与其签约财务结构改善约定。当前被评为主债务系列的大企业有24家,其中STX、东部、韩进、锦湖韩亚、大韩电线、圣东造船等已与主债权银行签署了财务结构改善约定。

问题在于,当前或出现不属于“签约改善约定”对象的企业或不属于主债务系列但陷入资金难进入回生程序的企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去年在签订财务结构改善约定后突然进入回生程序,引起轩然大波的熊津集团。

为防止熊津等事例再次发生,金融监督院计划在主债务系列所属企业进行大型收购合并或推进新事业时予以其帮助。此外,针对企业不配合主债权银行的要求,不为其提供支配机构及财务状况信息等情况,金融监督院将提出有时效性的制裁方案。

此外,金融监督院还会对主债务系列选定标准进行修改。在计算信贷额时,需要可以有效反映公司债、商业本票(CP)等市场效益的方案。这是为了防止企业以筹集公司债的方式偿还银行债务,脱离主债权银行的管理及监督。

金融监督院企业金融改善局组长李炳三表示:“我们已开始进行针对强化主债权银行作用、主债务系列选定标准(TF)的构思,预计于4月末完成最终方案。在出台具体指标限制后,强化主债权银行作用的方案将于今年内得到实施,而主债务选定标准也会在明年前得到实施。”



申水晶 crysta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