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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症和犯罪之间

Posted October. 22, 2013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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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技术性进步与偷窥症同行。19世纪发明相机后几乎同时出现了淫乱的照片,20世纪VCR的急速大众化也受助于色情影像。网络普及的初级曾有句话说“熟悉网络的捷径是搜索色情内容”。最近在社会网络服务(SNS)流传的主要咨询之一就是色情影像。

▷在绘画作品中也有很多表现人类偷窥本能的作品,代表性的就是鲁本斯、伦勃朗等所画的“苏珊娜和长老们”。内容是圣经故事,苏珊娜在洗澡的时候偷看的两名长老失去理性,威胁说“如果不许身,就告发你诱惑了我们。”但是苏珊娜拒绝了,因为丹尼尔的公正裁判,长老们得到了处罚。

该故事截止到中世纪是教育妇德的素材,但是在近代以后被用在描画具有性感魅力的女性的裸体。等于是不仅只有画中的长老,连画家和观看的人都加入到了偷窥的行列。

▷申润福的作品“端午图”描画了在端午节露着胸部在河边洗头的妇女们,这个作品也一样。真正的重点不是妇女们,而是躲在岩石后面偷看这个场景的、画在画面角落里的两名青年。该作品表现出了画家的别有用心和躲避社会禁忌的才能。

▷用手机拍下精神有些障碍的20岁女性光着身子走在街上的影像,并传播这些影像的一群人受到了有罪审判。法院的公判是:“即使不是采用投拍的方式,只要拍摄并传播能引发羞耻心的影像就是有罪。”这明确地表明了即使是在公共场所拍摄也能受到处罚。上个月一名常勤预备军人(防卫兵)因为拍摄并传播了在大路边汽车上发生性关系的男女,被逮捕到了宪兵队。偷窥倾向人人都有。但是如果因为过于执着,在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种引发问题话就会被分类为是疾病,如果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话就会构成犯罪。在这个时代,在法律制裁以前,应该先进行自我克制。

评论员 许承虎 tigera@don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