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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涉嫌间谍案,二审再次宣告无罪

Posted April. 26, 2014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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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涉嫌间谍案的刘某二审宣告无罪。此前一审判决时,刘某也曾判定为无罪。二审进行过程中,检方提出抗诉,并向法院提交了由韩国国家情报院提供的可证明刘某来往于中国和朝鲜之间的出入境记录。但后经查实,这些资料均为造假资料,甚至出动了朴槿惠总统和南在俊国家情报院长出面做出道歉。国家情报院所做的伪证资料对抗诉起到了不利的影响。但刘某违反《护照法》、《脱北居民保护法》,并从事诈骗活动,因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2年,罚款2565万韩元。

一审和二审认定的事实,最高法院推翻的可能性虽然不高,但根据所提供的新证据,能够发挥多大的证据保全作用还有待确认。首尔高级法院法官主持的补全证据环节中,刘某的妹妹否认了刘某的行为属于间谍行为。通商法院认定其陈述之证据力,但在本案中因证据补全的环节以非公开的形式进行,因此指出了补全环节在进行步骤方面的瑕疵。间谍案的证据搜集本就很难,因此非常看重证人或嫌疑人的证据补全陈述。而证据补全之陈述的证据能力,只能局限于关注最高法院的判决。

检方主张,刘某针对韩国做了威胁脱北者安全的严重行为,属于严重的安保威胁行为,应将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将其强制遣送回朝。围绕证据的真伪,韩国在中国境内的对朝信息网变得好无所为,抓捕间谍的主要机关国家情报院对公调查局甚至面临了被取消的危机,实在是令人痛心之事。

近期脱北者的人数在激增,进入到韩国的方式方法也是多种多样。此前惯用的调查方法和法理依据无法满足目前的形势。像这类伪装成脱北者的间谍行为,其证据往往散落在中国和朝鲜境内,因此调查时往往面临只能依靠陈述者口供的境地。有时也会发生遭到“为民主社会的律师会”等辩护律师的阻挠的案例。为了对公调查能够发挥理应发挥的作用,目前已经面临探索多种应对之策的时刻。

这次由于国家情报院搜查科的伪造证据行为,整个刑事司法体系惨遭愚弄。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国家情报院应该全面重树对公搜查的惯例和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