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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电子不会因苹果公司展开的“专利流氓跟踪战略”遭受打击

三星电子不会因苹果公司展开的“专利流氓跟踪战略”遭受打击

Posted May. 06, 201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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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向包括三星电子在内的安卓系统运营体制展开全方位攻势的苹果公司,停止了持续攻击的战略。

据5日信息技术产业的报告称,美国当地时间2日,位于加利福利亚北部的联邦地方法院圣荷西分院发表了如下判决(审判长:路西•高):在三星电子与苹果公司之间展开的第二次专利诉讼一审判决中,陪审团认为双方均存在侵害对方部分专利的情况。

陪审团认为苹果公司共存在5项专利问题,即单词自动完成(172号专利)、解锁(721号专利)、数据开发(647号专利)、数据更新(414号专利)以及合并检索相关专利(959号专利)。法院判决表示“414号专利”与“959号专利”并未侵权。由于裁判部已经判决“172号专利”是侵权行为,因此陪审团认为在剩余4个专利中,三星电子只有两项专利属于侵权行为。

苹果公司要求三星电子支付21亿9000万美元(约2兆2700亿韩元)的赔偿金,但是陪审团认为三星电子仅需支付1亿1963万美元(约1232亿韩元)赔偿金。在第一次专利诉讼中,最终决定判处三星电子赔偿苹果公司9亿3000万美元(约1兆韩元)赔偿金。

而后三星电子提出申诉,在申诉中指出了苹果公司的“499号专利(数码相机和声音记录传送)”属于侵权行为。因此评审团最终决定判处三星电子赔偿苹果公司15万8400万美元(约1亿6300万韩元)赔偿金。

这一判定结果公布之后,IT行业有评论称:三星电子是不会因苹果公司展开的“专利流氓跟踪战略”而遭受打击的。

当初苹果公司以安卓系统的基本功能存在问题为由,把谷歌相关的核心开发者作为证人,大张旗鼓申请诉讼。

此外,苹果公司还要求三星电子以每台40美元的价格,支付已出售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专利费用。由此在IT行业中经常会应用“向各个企业全线扩张”战略与“首先过分要求交付专利费用,而后通过协商调整支付金额”战略,而这类战略与苹果公司展开的“专利流氓战略”十分相似。

IT行业相关人员表示:“在对两家公司第二次专利诉讼的内容和赔偿金进行分析时,可以发现三星电子才是胜利的一方,而苹果公司的诉讼战略实则是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