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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阵营选定的“反宪法行为分子”

Posted August. 12, 2015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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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进步阵营经常拿“宪法”说事。姜万吉、徐重锡(音)、咸世雄等人昨天在首尔新闻中心发表了以“光复70周年,对历史和宪法的再思考”为主题的宣言。他们在宣言中强调,“基于继承了独立运动传统的制宪宪法和民主化运动精神而改定的现行宪法的核心价值,是大韩民国应该追求的时代精神。”这些人一向对南韩单独成立政府进行批判,呼吁结束分裂,此次强调起大韩民国的基础之宪法来,令人瞩目。

今天在首尔白凡纪念馆,以“谁是反宪法行为分子”为主题,举行制定“反宪法行为分子列传(暂定名)”的第一次讨论会。圣公会大学的韩洪九教授将做基调发言。被列入反宪法行为分子列传的人,首先必须是公职人员或受公共权力的委任履行职务的人。据悉,电影《辩护人》的故事背景、1981年“釜林事件”中的高英柱(音)律师, 1991年“姜淇勋代写遗书”事件当时的法务部长官金淇春等将进入“列传”名单。进步阵营以他们自己的尺度来选定反宪法行为分子,必将导致争议不断。

对我来说,提到反宪法分子,首先想到的是试图以暴力颠覆大韩民国而进行煽动活动的前统合进步党议员李石基。统进党根据宪法裁判所的裁定成为违宪政党而解散了。1968年因受统一革命党间谍事件牵连而被判刑的前圣公会大学教授朴成俊(音,前总理韩明淑的丈夫),不知什么缘故,没有提出复审要求。如果不是公职人员,都不会进入“列传”名单,这样的“反宪法行为分子列传”有谁会认为是公正的呢?

进步阵营也许会认为,即使是相同的主张,如果给人以符合宪法的印象,便会很容易地获得支持。从疯牛病示威,到电影《辩护人》,再到新国家党院内代表刘承旼议员的辞职,的确让人感受到了宪法第一条第一项“大韩民国是民主共和国”的号召力,的确会让人产生这种想法。言称“大韩民国”和“宪法”的进步阵营分明让人觉得奇特,但宪法解释不能以其褊狭的理念为基础。



宋平寅 评论员 pi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