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日开始将施行大幅增加无住房者的申购中签机会的新申购制度。拥有住宅的人如果不出售现有的住宅,实际上就不能申购,曾拥有过住房的新婚夫妇将被排除在特别供应对象之外。
国土交通部7日对外宣布,将从11日开始实施上述内容的《住宅供应相关规定修订案》。目前,在首尔等投机过热地区,专用面积(exclusive area)超过85平方米的民营住房,将通过加分制度和抽签制产生中标者,比例各50%。抽签制的75%面向的是无住房者,剩余的则将在无住房者和拥有住宅的人中间选拔。
中签的1套住宅拥有者必须约定在可入住之日起6个月内出售现有住宅。只有卖掉房子,才能买到新房。如果故意不卖房子,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此前,修正案被公开后引发了处罚过当的争议,因此,国土部新设了“如果在6个月内不买房,事业主体就可以解除供应合同”的条款。
“结婚后曾拥有过住房的新婚夫妇将被排除在特别供给对象之外”的条款也引起了争议。对此,国土部决定,向在11日之前出售现有的住房(完成登记),并且无住房时间超过2年的新婚夫妇赋予特别供应第2顺位的申购资格。拥有转让权的人将被排除在无住房者范围之外。
从2月份开始,执行公司考虑到未签合同或未转让的情况,通过网上申购系统,按先后顺序或抽签的方式接受事前合约申请也成为可能。这是为了防止想要购买未订购的住房的人们在样品房前通宵排队等副作用。新申购制度将从11日以后申请入住者募集批准的公寓开始适用。
另外,适用转让价上限制制度的首都圈公共宅地内公寓的转卖限制期限也将被强化到最长8年。公共商品房的居住义务期限最长可延长至5年。
周愛眞 ja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