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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负责人自动更换,十分令人担心会损害经营稳定性和独立性

公共机构负责人自动更换,十分令人担心会损害经营稳定性和独立性

Posted September. 24, 2019 07:36   

Updated September. 24, 2019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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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民主党正在推进总统任期结束时同时结束129个公共机构负责人任期的所谓“公共机关自动换血法”。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的执政党干事金正友委员等18名民主党议员,提交了以上述内容为主的《公共机构运营相关法》修正案。其中包括的内容还有,总统任命的67个公共机构负责人无需经过有外部专家参与的高管推荐委员会,只需长官提请,总统就可以直接任命。

 目前的《公共机构法》保障了公共机构负责人的3年任期,但是在历届政权,按照惯例一旦政权更迭,公共机构负责人也会换人,这种事实上的“政党分肥制(猎官制)”,每次都会引发摩擦。每次政权出台初期,想要任命新人的政府和即将结束任期的机构负责人之间就反复出现矛盾。民主党的修改案的宗旨是消除这种摩擦。

 但是电力公社、铁道公社、道路公社、住宅公司等大部分公共机构都是提供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企业,相比共享统治哲学,更多的是要求经营专业性和政治独立性。如果每次政权交替时更换刚刚开始任期不久的机构负责人,就会破坏公共机构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更何况,历届政府都是在体现统治哲学的名义下,将缺乏专业性和资格的人“空降”派遣到公共机构,破坏公共机构的经营。民主党和文在寅政府此前也指责破坏公机构独立性的事情是“积弊”,但真正掌权后,却将大选阵营、意气相投主义、共同民主党出身的人士大举下放安插到公共机构。

 很多情况下,“空降”的机构负责人们并不是为提高机构的生产效率做出贡献,反而经常与工会勾结,巩固“只属于他们的铁饭碗”或引起政界的民怨,破坏组织。现在,为了避免反复出现任命不合格人士为“空降”人事的情况,应该从透明、公正地改善机构负责人和常任监事等高层人事选拔过程开始。如果要维持和发展担当韩国经济与社会重要轴心的公共机构,就要保障政治上的独立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