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记忆或伤痛有时会成为艺术的材料。出生于印尼的美国华裔诗人李立扬的情况就是如此。李所在的家属在印尼反华情绪高涨的1964年,经香港和澳门、日本逃往美国。但是在那里面对的也是歧视。
他的诗《柿子》是从回顾那个开始的。“六年级时,沃克老师说/我不会区分软柿子(persimmon)和精确度(precision)/打后脑勺/让我站在角落里。”少年有些怯场,把persimmon和precision,也就是把柿子和精密混淆,必须罚站。但是后来长大了,发现柿子和精密也不是全然没有关系。用甜味和颜色了解熟柿子,不要让肉受伤,轻轻地剥皮/吃红柿子的瓤,这难道不需要精密吗?
不知道这些的是美国老师。有一天,那位老师拿来柿子,用刀切了,一块一块地分着,叫他尝尝“中国苹果”的味道。他居然用刀切了等到柿子变红了用手去皮才能吃的涩柿子。那位老师的话、想法和行动都是源于无知。这是不了解柿子的属性,却以苹果为标准看柿子的认知暴力,即东方主义(orientalism)。和那位老师不同,诗人的父亲对柿子了如指掌。闭上眼睛也能把柿子装进画幅里。“相爱的人的头发气味/放在手掌上的柿子的质感/熟透时的重量/是绝对不会离开我们的”,在失去视力后也能画出柿子。这就是权威和精密。
少年后来成为诗人,回顾童年时代的伤痛。对于他来说柿子是东方的。他从柿子中看到了西方因自我中心的狭隘而看不到的东方情绪、文化和精神。同时,童年时代的创伤自然而然地得到了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