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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温室气体是生存问题

Posted September. 12, 2020 07:18   

Updated September. 12, 2020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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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降低与产业化之前相比大幅上升的地球平均气温,人类的生存大有可能受到威胁。虽然应该减少对造成地球变暖的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的使用,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解决方法。化石燃料不仅遍及产业,也蔓延至我们的整个生活。现代人的日常生活形态经常被比喻为“碳上瘾”。自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有限度的。必须动员强制力。也就是说,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法律。

去年12月,荷兰最高法院在环境组织“于尔亨达”以政府为对象提起的诉讼中作出了“荷兰政府应到2020年减少199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5%以上”的判决。今年7月,爱尔兰最高法院也在市民团体提出的诉讼中判决,要求政府“提出到2050年为止转变为低碳经济的履行计划”。本月,葡萄牙的6名青少年环境运动家向欧洲人权法庭起诉了包括欧盟在内的33个国家。他们主张,国家没有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充分的努力,侵害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权。以国家为对象的市民社会的气候变化诉讼正在扩散。

不仅以国家为单位,以联合国为中心,正在推进从全球角度出发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规制。联合国是在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秩序框架下运作的,因此不能期待超越国家主权的强制力。巴黎气候协定虽然指向联合国层面的法律规制,但是要满足于履行各国提出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NDC)的国际性公约的水平。

经历过欧洲和韩国社会的一位人士曾解释过两大文化圈看待法律的差异。他认为,在欧洲社会,法律被认为是应该遵守的“最低限度规则”,而在韩国社会,法律是应该达到的“最高目标”。因此,在欧洲社会,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受到巨大的谴责,但是在韩国社会,即使违反法律,违反法律的人也会相对地感到负罪感较轻。虽然有人说这是主观偏见,但也不能完全否定。韩国虽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协定(UNFCCC)提交了到2030年为止将温室气体比无对策状态下的排放量(BAU)减少37%的减排目标,但这是必须实现的挑战性目标。考虑到最近温室气体的增加趋势,这个目标看起来很难实现。

在欧洲的法律传统中,有一句法谚叫做“合约必须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即使联合国没有强制要求遵守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手段,也要遵守与国际社会的约定,这才是法律精神。还有一句法谚是“哪怕天崩地裂,也要实现正义(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最近由于气候变化,天公不作美。因为地球的气候系统正在崩溃。为了恢复气候系统,必须遵守向国际社会承诺的法律。这也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