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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迅速对尹锡悦不服惩戒的诉讼做出结论

法院应迅速对尹锡悦不服惩戒的诉讼做出结论

Posted December. 18, 2020 07:37   

Updated December. 18, 2020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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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总长尹锡悦对文在寅总统做出最终裁定的停职两个月的惩戒处分不服,昨天向首尔行政法院提出了申请停止执行停职处分和请求取消停职处分的诉讼。由现政权强行推进的惩戒处分和尹锡悦总长的不服导致的此次事态,最终将由法院来判定惩戒处分的正当性。

 此次事件是现职检察总长第一次在任期中被强制中断职务,从这一点来看,这不是仅限于尹锡悦总长恢复个人名誉的问题。前任检察总长们发表声明,一线检察官们接连进行反对等,韩国政治权力受到了毁损韩国刑事司法系统的批判。

 对于法院先做出决定的申请停止执行申请事件,在本案诉讼中处理的惩戒处分是否合法之前,将先对尹锡悦总长是否因停职两个月的惩戒而遭受到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进行判断。上个月24日法务部长秋美爱对尹锡悦总长下达停职处分时,首尔行政法院接受了尹锡悦总长的停止执行申请,在一周后恢复了职务。当时法院曾表示:“作为检察总长不能履行职责,是金钱不可能补偿的损失,即使事后在本案诉讼中胜诉,损失也无法恢复。”

 秋美爱部长在请求惩戒尹锡悦总长时作为临时措施下达的停职命令和因正式下达的处罚决定导致的停职,其性质当然不同。但是,考虑到任期得到保障的检察总长这一职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其本质并没有什么不同。尹锡悦总长事件本案诉讼,从通常性行政诉讼所需时间来看,在任期结束的明年7月之前,很难做出一审判决。即使他胜诉,也因为任期已满,不可能重返检察总长岗位,最终很有可能遭受难以复职的损失。

 现在连立法部门都由巨大的执政党单方面独霸,支撑韩国社会民主的均衡和牵制原理没有发挥作用。纠正法治被破坏事态的地方最终只有司法机构。这也是法院必须迅速、严正地审判尹锡悦总长惩戒事件诉讼的原因。如果连法院都不予理睬,民主化以后数十年间通过各种制度和体系积累的韩国民主,将走向倒退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