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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能认为三星合并使用了不正当手段和诡计”

法院:“不能认为三星合并使用了不正当手段和诡计”

Posted February. 09, 2024 07:37   

Updated February. 09, 2024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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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日获悉,法院5日就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56岁)涉嫌非法合并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一案宣告全部无罪,并判定“不能认为其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或欺骗手段”。也就是说,法院对检方认为这是为继承经营权而进行的非法合并不予认可。法院在违法证据目录中使用了152页的判决书,同时指出了违法收集证据。但检方当天表示,“与法院一审判决存在巨大分歧”,并提起了上诉。

据《东亚日报》8日确认,长达1614页A4纸的李在镕一审判决书显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2部(庭长法官朴正济)就检方主张的“李在镕会长诱导前总统朴槿惠不正当介入并进行了合并”表示:“与此相关,不能认为其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计划、技巧或以合并交易为目的使用了诡计。”此外,法庭还表示:“不能断定李在镕强化经营权和继承三星集团才是合并的目的,经营目的也是合并目的。” 三星物产方面为了确保新增长动力,着手与第一毛织合并,这一点得到了认可。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在起诉前追加的业务渎职嫌疑也“以抽象的可能性无法认定损失”。虽然在检察机关看来,股东们因不正当合并失去了获益的机会,但法庭认为:“通过合并加强集团支配力和经营权稳定化对三星物产和股东也有利益。”此外,对于检方扣押的三星生物制剂和三星BIOEPIS服务器等,法庭表示,“没有经过适当的筛选程序,侵犯了拘捕令主义原则”,不承认其证据能力。

检方当天表示:“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后,集团支配权的继承目的和经过、会计舞弊和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证据判断、事实认定及法理判断等方面,与一审判决意见分歧很大。”因此,在一审审判中全部被判无罪的李在镕将再次站在二审审判庭上。


许东俊记者、金子贤记者 hungry@donga.com、zion37@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