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疑牵涉尹锡悦总统夫人金建希的德意志汽车股价操纵事件,一上诉法庭在判决书中具体指出,金建希的3个证券公司账户被用于操纵股价(操纵行情)。有分析认为,相比一审判决,金建希账户被用于操纵股价的情况更加明显,这可能会对今后检察机关处理金建希案件的方向产生影响。
《东亚日报》13日获得的345页A4纸分量的上诉审判决书中,金建希的名字出现87次(包括改名前的“金明信”1次),金建希的母亲崔恩顺出现33次。在去年2月的一审判决书中,金建希被提及37次,这次翻了一番以上。崔恩顺在一审判决书中出现27次。
在二审判决书中,提及金建希名字大幅增加是因为前德意志汽车会长权五洙(音)追加提交的证据。权五洙方面在二审过程中提交了2010年10月28日金建希与大信证券负责人通话的录音记录等。权五洙方面主张,“金(建希)女士把账户交给了证券公司职员,或是证券公司职员自行判断处理的交易账户”,金建希的大信证券账户没有被用来操纵股价。总统室在去年2月一审宣判后曾表明立场称:“(金建希女士)被股价操纵者欺骗进行了全权委托买卖,后来收回了账户。”
但二审法庭表示:“在权(五洙)前会长的意向参与下进行交易,证券公司负责人只是根据指示提交了订单。该账户是根据权前会长等人的意愿用于操纵行情的账户。”法庭认定,金建希与其他证券公司负责人通话时提及“给他打电话了吧?”等就是依据。
上诉审法庭认为,金建希的3个证券公司账户是在德意志汽车事件公诉时效还存在的2010年10月21日以后被利用的。
金滋炫记者、刘元模记者 zion37@donga.com、onemor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