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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要求判处“酒后肇事逃逸”的金浩中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检方要求判处“酒后肇事逃逸”的金浩中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Posted October. 01, 2024 07:42   

Updated October. 01, 2024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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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要求对因酒后肇事逃逸而被移交审判的韩国演歌歌手金浩中(33岁·照片)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在30日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6单独法官崔敏惠(音)审理的金某一案终审判决中,检方要求法庭“考虑到有组织的妨碍司法行为,并由此引起国民公愤,判处金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一审判决将于11月13日作出。

金某涉嫌于今年5月在首尔市江南区开车时撞上出租车逃跑后,让经纪人代为自首(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危险驾驶致伤、教唆犯人逃避等),被移交法院审判。

金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到了此刻,我更加后悔那天的选择。相比起做好10次的人生,我会努力过不重复同样错误的生活。我会打起精神好好生活。”金某在8月举行的第二次公审中承认了所有公诉事实,并表示已经与受害者达成协议。

当天的公审中还对金某进行了保释审问。8月21日,金某方面曾申请保释,要求其以不拘留状态接受审判。金某方面的律师表示:“从很久以前开始患上的脚腕疼痛恶化,正在度过难以忍受的时间。因为是初犯,不能认为有毁灭证据或逃跑的可能性,所以请引用保释申请。”当天法庭没有表明保释许可与否或决定时间等。


金泰彦记者 bebor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