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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一审被判有罪……如果最终定罪,将10年内不能参加竞选

李在明一审被判有罪……如果最终定罪,将10年内不能参加竞选

Posted November. 16, 2024 07:43   

Updated November. 16, 2024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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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党(民主党)代表李在明15日在违反公职选举法事件一审中,被判处丧失议员资格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这距离李在明因涉嫌在2022年总统选举过程中散布虚假事实而被起诉已有2年零2个月。随着李在明正在接受的4项审判中最先得出结果的一审被判有罪,预计李在明的司法风险将进一步增大。

如果大法院最终确定刑罚,李在明将在今后10年内被剥夺被选举权,不能参加下届总统选举,因此,李在明的大选之路亮起了“红灯”。一旦最终确定刑期,民主党也要返还上次总统选举时得到的选举资金等434亿韩元。李在明表示,“从基本事实认定开始,就是完全难以接受的结论”,表示将上诉。国民力量党表示,“尊重司法部门根据法律判断作出的决定,表示敬意”,表明了欢迎立场。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4庭(庭长韩成镇)就李在明涉嫌在公职选举法上散布虚假事实一事表示,“罪责和犯罪相当严重。在选举过程中,如果向选民散布虚假事实,选民将无法作出正确的选择,民意有可能被歪曲,选举制度的功能和代议民主主义的本质也会受到损害,从这一点来看,罪责不轻”,因此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李在明在2021年12月还是总统候选人时节,在某节目中就负责大庄洞事业实务的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事业第一处长金文基表示,“因为是下级职员,在担任市长时并不知道他;在和金文基一起海外出差期间,没有和金文基一起打高尔夫”等,因涉嫌散布虚假事实而一直接受审理。同年10月,在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国政监查中,李在明还涉嫌就柏岘洞用地用途变更问题发表虚假言论,称曾受到国土交通部的威胁。

当天法庭宣判的刑量相当于法官们在确定刑量时参考的量刑标准上的“加重处罚”范围。他们认为犯罪性质严重,应该严惩不贷。法庭将涉及金文基的部分发言、柏岘洞地皮用途变更相关发言全部认定为有罪。

李在明在宣判结束后出来表示:“今天的这个场面也将成为大韩民国现代史的一个场面。现实的法庭还有两次,民心和历史的法庭永远长存。”对于刑量比预想的要重,民主党也难掩困惑之情。该党在判决后1个多小时没有发表正式立场,领导层召开了没有计划的非公开最高委员会议,开始思考对策。

该党非李在明派系也出现了“过度的判决”的反应。没有派系色彩的一名重量级议员表示:“这是感情用事的判决。这反而会成为党团结成单一队伍的契机。”

国民力量党代表韩东勋表示:“一定要和国民一起守护司法部门的独立和公正的意志。”该党院内代表秋庆镐在宣判后在国会召开记者见面会表示:“哪怕巨大在野党凭借力量层层筑起防弹堤坝,也无法阻止正义的江水。”


金智贤记者、金自贤记者 jhk85@donga.com、zion37@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