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25日在涉嫌教唆伪证案一审中被判无罪。李在明10天前在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的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如果被大法院确定将在10年内不能参加大选,但此次在涉嫌教唆伪证案一审中被判无罪,度过了司法风险的一个难关。共同民主党强调这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起诉”,计划在28日的国会全体会议上推进重新表决《金建希特检法》,同时发动针对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厅长李昌洙等3名检察官的弹劾案等,进一步加强对尹锡悦总统和检察机关的攻势。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庭(庭长法官金东贤)在说明宣判理由时称,“仅凭检察官提交的证据,还不足以认定教唆故意让人作伪证”。
李在明涉嫌在担任京畿道知事的2019年、在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审理中教唆前城南市长金炳良(音)随行秘书金镇成(音)作伪证,案件去年10月被移交法院。在所谓“冒充检察官”一案中,李在明涉嫌数次打电话给作为证人出席的金某,对后者说“承认听到过那些话就行”,要求提供主旨是“冒充检察官事件是冤枉的”的虚假证词。
法庭虽然认定金某的部分证词是伪证,但认为在这一过程中李在明的教唆行为没有得到证明。法庭表示:“难以认为,对自己的疑问进行说明、提供辩论要旨并予以确认的做法有违常识,或者超出了违反公职选举法事件中作为被告人可以行使的防御权程度。”其主旨是,金某曲解了李在明提出通常证词的要求并作了伪证。供认伪证的金某被判罚款500万韩元。
李在明在宣判结束后表示:“感谢法庭找回了真相和正义。”对于政府和执政党,他表示:“现在相比杀人的政治,更应该进行救人的政治。”这被解读为是在强调检察机关的起诉是针对自己的政治报复。
国民力量党表示,“尊重司法部的判断,但很遗憾”,掩饰不住惊慌的神色。该党代表韩东勋表示:“只有作伪证的人有罪,而教唆伪证的人无罪,难以接受教唆伪证案一审无罪判决。但就像15日尊重有期徒刑有罪判决一样,也尊重今天的判决。”
尹多彬记者、金自贤记者 empty@donga.com、zion3@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