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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显公诉状指出“扰乱国家宪法的暴动”……“违宪”本质不变

金龙显公诉状指出“扰乱国家宪法的暴动”……“违宪”本质不变

Posted January. 06, 2025 08:06   

Updated January. 06, 2025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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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调查12月3日紧急戒严事态的韩国检察机关把前国防部长金龙显移交审判,并在公诉状中指出,“与尹锡悦总统等依次共谋,以扰乱国家宪法为目的引发了暴动”。其结论是,尹、金企图封锁国会、掌握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逮捕拘禁相关人士等,引发了构成内乱罪的“以扰乱国家宪法为目的的暴动”。

共83页的金龙显公诉状实际上称为尹锡悦公诉状也不为过。检察机关将此次戒严事件的本质定为尹金两人共谋主导的“以扰乱国家宪法为目的的暴动”,明确表示其顶点就是尹本人。公诉状中141次提到“总统”一词,包括总统室、总统秘书室长等在内则达152次,反而多于提及被告当事人金龙显(124次)的次数。不管怎么说,金龙显都是遵循“内乱首领”尹锡悦意思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者,起到了忠仆的作用。

公诉状中包含了尹总统的“紧急对策权”构想、与“忠于总统的将军们”会合、准备宣布文谈话文布告令、仅仅是单方面通报的国务会议、逮捕没有拘捕令的主要人士、试图扣押选管委资料、搞垮国会后创建紧急立法机构的计划等等12月3日紧急戒严的违宪、违法性。尹总统拒绝执行逮捕令,上演危险对峙剧,想来也是因为除了法律上的逻辑斗争之外,陷入了没有其他应对方法的窘迫处境。

国会方面代理人团在宪法法院弹劾审理中表示,将从上诉理由中撤回内乱罪,尹总统方面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也是其延续。在野党方面解释说,刑法上对内乱嫌疑的有罪、无罪判断将在刑事法庭得到证明,因此在宪法法院的审理中把焦点放在宣布紧急戒严的违宪性上。但尹总统和国民力量党方面强烈反对说:“既然撤回了最核心的内乱罪,弹劾诉讼本身就无效。”

对于弹劾理由的变更,尹总统和执政党方面是否应该如此积极,令人怀疑。上次朴槿惠前总统弹劾案审理时,国会方面也表示“不判断受贿罪、强迫罪在刑法上犯罪成立与否,只查明违宪与否”,调整了弹劾理由,当时的诉讼团长正是现任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权性东。最终这个问题也会由宪法法院做出判断。不过,现在重要的是尽快消除使分裂和对决加剧的政治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