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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將可以隨意做廣告

Posted September. 30, 200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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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從明年下半年開始,律師將不會在廣告次數或是廣告費總額上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地做廣告。到目前爲止,由於律師協會對律師廣告上加注了大幅度的規制,因此一直以來只能寫開業廣告的程度。

比較廣告也被全面允許,此前不能進行比較廣告的化妝品和淨水器、動物用醫藥品等3個行業也可以進行比較廣告。但是,引用沒有得到驗證的資料,或是只比較對自己公司産品有利的廣告,依然受到限制。

國務調整室29日宣佈,制定出了包含上述內容的“標示及廣告規制合理化方案”。政府打算到今年年末爲止,確定細節執行計劃之後,經過相關機構的協商,從明年下半年開始正式執行。

該方案中,政府決定對於藥局的標牌記錄事項,在不會對消費者的選擇招致混亂的範圍內,允許自由記錄內容。因此在藥局標牌上,出了店名和電話號碼之外,將還可以自由記錄網站地址,開業年度等內容。

政府還決定,只要不是被製作成和醫藥品類似的形態,而被誤解爲是功能性食品的程度,就允許標記餐廳的飲食效能。現行的《食品衛生法》是禁止餐廳進行像“有助於夏天保養的××參雞湯”一樣,表示飲食的效能的廣告。

政府還決定將廣播廣告的事前審議也予以最小化,除了酒類和醫藥品等部分廣告之外,將事後審議義務化。現行《廣播法》雖然也是以廣播廣告事後審議爲原則來規定的,但是由於在下部執行令上允許幅度較大的事前審議,因此廣播委員會事實上正在對所有的廣告進行事前審議。



朴炯準 love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