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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教科書審政權包含傾向性觀點在內的許可權”

【社論】“教科書審政權包含傾向性觀點在內的許可權”

Posted August. 17, 2011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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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首爾高等法院對金星出版社出版的韓國近現代史教科書中包含的左傾思想判決教育科學技術部修正命令的行為是合法的。這推翻了去年9月一審裁判部判決的“因為沒有通過教科用書審議會的審議程式,所以修政命令是違法的”。二審裁判部判決關係規定修改命令是與審定程式不同的,不需要通過審議會議的審議所以在程式上沒有問題。教科書的作者也說在出版合同時,同意教科部的修正指示。

2審裁判部的判斷是“國家表示審定申請圖書內容不符合學生的水準,包含傾向性的理論、視覺、表現,可審查是否否定國家體制的正統性”,這值得關注。這本歷史教科書應該給生存在這片土地上的未來一代,教授以大韓民國的正統性和憲法價值為基礎的歷史真相。國史教育與學問的國史學不同。歷史,特別是國史教育的目的包含了確認國家認同感和擁有愛國心的內容。使教科書的內容修正成適合教育目的審查權的是國家理所當然的權利。

成為問題的金星出版社教科書中,有“李承晚政府時未能清算親日派,使以民族精神為基礎的新國家的出發點化為烏有”、“朝鮮的無償沒收、無償分配等土地改革政策要比韓國的農地改革政策更適用于農民”等傾向性內容。教科部下達的29個專案的修改指示,是對正常人很難理解的歷史觀、不明晰的敘述、與歷史真相相距甚遠的單方面的主張等最起碼的指責。二審裁判部也判斷:“教科部的修正命令沒有逃出裁量權的範圍”。

教科書的執筆是與個人的言論自由嚴格區分的。此次二審判決也阻止了認為個人自由高於政治共同體潮流的想法。逃脫殖民統治的最貧窮的國家經歷了同族相殘的南侵戰爭後,實現民主化和工業化是世界羡慕的成功故事。編寫歷史教科書的撰稿人們,應超越傾向的價值意識敘述充分包含共同體存在意識的內容。希望教科部能從2013學年開始,對發放給學生們的近現代史教科書積極行使審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