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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犯罪案3546起,創10年來新高……保安官沒有逮捕權,存在局限性

地鐵犯罪案3546起,創10年來新高……保安官沒有逮捕權,存在局限性

Posted April. 17, 2024 07:45   

Updated April. 17, 2024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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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醉漢叫醒並帶到站臺後,醉漢突然罵人並揮拳打腳踢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在首爾地鐵站擔任14年地鐵保安官的金成泰(音,47歲)說:“最近在江南站非法拍攝的人被當場揭發,直到警察到達為止的20分鐘裏,好不容易才控制騷亂的場面。”

據調查,每天有超過700萬人乘坐的首爾地鐵僅去年壹年就發生了3500多起性騷擾和非法拍攝等犯罪事件。但由於地鐵保安官沒有包括逮捕權在內的司法權,只能毫無防備地暴露在暴力受害之中。

據警察廳16日透露,去年首爾市內地鐵犯罪包括盜竊、性騷擾、非法拍攝等共3546起,平均每天發生9.7起。經確認,繼2021年的2619件、2022年的3378件之後,去年創下了近10年來的最高數字。以地鐵保安官及車站職員為對象的暴行受害事件也平均每兩天發生壹次。據首爾交通公社透露,以保安官等為對象的暴行受害事件在2021年為204件,2022年為238件,去年為177件,每年都超過100件。首爾交通公社相關人士解釋說:“地鐵保安官是公社所屬職員,沒有要求出示身份證的權、逮捕權、調查權等。即使揭發犯罪,反而受到暴力或民怨、起訴等困擾的情況很多。”

專家們建議,為了應對每年都在增加的地鐵犯罪,應該像澳大利亞、荷蘭等國家壹樣,研究賦予地鐵保安司法權的方案。賦予地鐵保安官司法權的方案,因擔心與首爾警察廳所屬的地鐵警察隊業務重復而被擱置。澳大利亞賦予鐵道公司高管及相關業務負責人、雇傭保安人員警察權,荷蘭也賦予大眾交通機關執行官包括逮捕在內的警察權。高麗網絡大學警察學系客座教授李允浩(音)表示:“地鐵內兇器騷亂、性犯罪、非法拍攝等犯罪正在增加,僅靠警力應對是有限的。應賦予地鐵保安最起碼的執法權,在現場制止犯罪分子。”


李彩婉記者、田慧珍記者 chaewani@donga.com、sunrise@donga.com